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醴陵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关于《醴陵市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规划与建筑设计》等项目方案评审会议纪要

发布时间:2017-09-05 作者: 来源:醴陵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字体[ ]

2017911500,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楼A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八次规划方案评审会议,会议对《醴陵市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规划与建筑设计》、《醴陵市第三中学(渌江新城学校)规划与建筑设计》、《澄潭江路(G320-渌江大道)道路工程线型设计》、《醴陵市国家档案馆、博物馆规划设计(调整规划)》、《醴陵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》五项内容进行了方案评审。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对方案的详细介绍,与会领导及相关部门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的建议与意见。现纪要如下:

一、关于《醴陵市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规划与建筑设计》

该项目临云盘山路与长庆路两条城市干道,东侧临山体,也是新区活力绿环的一段,交通便利,环境优美,总用地面积为80529平方米,项目建成后对带动新城建设和完善醴陵医疗设施具有重大意义。会议认为,设计方案整体造型以“风帆”为主题进行设计,寓意生命之舟,规划采用了集约式紧凑布局,现代感较强,整体形象好,基本满足规划要求,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,并提出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:

1. 关于建筑立面,在方案B的基础上结合方案A的优点进行优化,调整大门设计,建筑总体色彩宜简洁温馨,体现亲民;

2. 关于交通组织,规划要体现人车分流的原则,以地下停车为主,门诊楼前坪只停放救护车等其他应急车辆。

会议要求,设计单位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立面方案,报市领导同意后,按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与深度要求提交设计成果,报市人民政府审批。

二、关于《醴陵市第三中学(渌江新城学校)规划与建筑设计》

该项目临云盘山路、向阳河路、明月峰路三条城市干道,北侧临山体,活力绿环贯穿其中,交通便利,环境优美,总用地面积为164460平方米,项目建成后对带动新城建设和完善醴陵教育设施具有重大意义。会议认为,该方案与上位规划契合紧密,规划理念比较先进,规划布局有创意,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。

会议明确,学校名称为醴陵市第三中学,并将规划用地的北侧用地(约75亩)预留为学校发展用地。同时,提出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改完善:

1. 关于校门。进一步优化校门设计,形象上要更加美化和大气,内涵上要融入陶瓷元素,功能上要配备传达室,造型上要与中轴景观协调配套;

2. 关于交通组织。三个出入口都要打开,通过辅道内部交通形成循环,进一步优化停车设计,考虑高峰时段临时停车位的设置、宿舍区的停车便利性、体育馆对外开放时的社会停车须求等问题;

3. 关于绿化景观。应强化中心景观轴“活力绿环”设计,采用生态自然的景观设计手法,植物品种以乔木为主,形成绿色林荫廊道,充分发挥绿肺作用;并结合景观带设计游路与休憩设施,打造学校师生交流、阅读与观赏空间;

4. 关于竖向设计。充分结合现状地形,综合考虑土方平衡,形成错落有致的竖向空间;

5. 关于建筑设计。学生寄宿建筑面积要留有充足的余地,高中按11的比例配置,初中按10.7的比例配置,建筑外墙尽量少用玻璃,外立面颜色不宜超过三种。

会议要求,设计单位结合会议意见尽快完善方案,按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与深度要求完善成果,报市人民政府审批。

三、关于《澄潭江路(G320—渌江大道)道路工程线型设计》

会议认为,澄潭江路是醴陵城区北部的一条重要的城市主干道,该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,加强“一谷一城一园”的交通联系,促进城市新区开发建设。会议认为,设计单位提交评审的方案调研详实,技术路径合理,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,并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:

1. 关于道路平纵面设计,从两厢用地开发、项目建设投资等方面综合考虑,经开区段(G320—玉屏山路段)同意采用路基方案;渌江新城段(玉屏山路—佛子岭路段)同意采用优化方案,既减少了拆迁量,道路线型也更加顺畅,下一步须对片区路网作相应修改;

2. 关于道路标高,同意适当提高澄潭江路与明月峰路道路交叉口处的标高,同意由原规划的86.57米提高到90.58米,同意适当降低澄潭江路与罗家岭路道路交叉口处的标高,同意由原规划的99.2米降低到95.77米,以更好地与周边用地衔接,平衡土石方,请渌江集团相应对明月峰路施工图标高进行调整;

3. 关于道路横断面,同意采用双向6车道的单幅路布置,人非共板,并要求设计预留道路拓宽到双向8车道的用地。

会议要求,设计单位结合会议意见尽快完善方案后完成施工图设计。

四、关于《醴陵市国家档案馆、博物馆规划设计》

会议认为,项目的建设是为完善醴陵市配套的档案馆、博物馆设施,提高新区整体品质,因城市公共利益的需要调整用地性质,调整理由比较充分,设计方案理念新颖,布局合理。会议明确了以下内容:

    1. 关于用地性质。同意对该地块(原规划为梧桐山公园)用地性质进行调整,即将公园绿地G1调整为图书展览用地A21,但临醴陵大道20米的用地须保留作绿化用地;

2. 关于渌江产业服务中心项目2#栋设计方案调整。同意按照“两馆一中心”的设计思路,将渌江产业服务中心项目2#栋由原规划19层调整为21层,建筑面积增加2684.92,以确保整体景观,保证中心对称;

    3. 关于国家档案馆、博物馆设计方案。方案采用中轴对称的形式,主要利用地下和半地下空间布局建筑,屋顶上做绿化,总体上体现了绿色、经济、美观、适用的原则,体现了绿色建筑的理念和要求,规划用地面积为22151.51㎡,容积率为0.6,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。

同时,会议提出设计单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方案优化:
1. 方案在满足两馆使用须求的前提下,绿化景观要尽可能营造公园的环境;
2. 建筑要做好防潮防渗防水处理;
3. 考虑非机动车停车问题。


会议要求,设计单位结合会议意见尽快完善方案,报市人民政府审批。

五、关于《醴陵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》

会议认为,醴陵窑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是不可复制、独一无二的,设计单位提交评审的方案以保护为基本原则,合理的对古窑址历史文物、望仙桥水库饮用水源进行了保护,并达到了考古遗址公园基本内容要求。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,并明确了以下几点内容:

1. 划范围方面,醴陵窑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范围4平方公里、望仙桥水库下方建设控制用地2平方公里较为合理,既有利于保护,也利于旅游开发及村民安置问题;

2. 遗址公园方面,在满足规划基本要素的同时,须与醴陵市全域旅游充分结合,适当为全域旅游中醴陵窑亮点的打造留一些发展空间。规划须为遗址公园营造良好的陶瓷艺术氛围,因此博物馆的规划建设十分重要,可定位为陶瓷历史文化博物馆,且须满足历史、考古、出土文物等展示的功能须求;

3. 可行性方面,规划须明确公园具体游览线路组织、开发模式、景点布局和与周边协调关系,明确可开发、限制开发地段的位置与具体控制要求;

4. 项目策划方面,规划既要考虑遗址保护问题,又要兼顾投资与回报等问题。建议以考古遗址公园规划为蓝本,在此基础上,策划PPP项目,可包括展馆、体验、休闲等项目,打造醴陵窑半日游或一日游,辐射沩山镇,对接醴陵市;

5. 规划成果方面,成果深度、图纸内容和格式要满足申请国家遗址公园的要求,并体现核心区范围以及建设用地风貌、建筑高度等具体控制要求。

会议要求,沩山镇、国土局、住建局及文物局等相关单位要严格监管,加强控规拆违,尤其是遗址公园核心区1平方公里和望仙桥水库周边要严格保护。建设单位结合会议意见请设计单位尽快完善方案,报市人民政府审批。

 

 

与会人员:胡湘之,康月林,邹展晖,贺小玲,江曙明,石

          勇辉,陈 佳,丁际秋,刘高飞,人大城环委杨占

文,政府办曾 敏,发改局吴均成,经科信局王喜

丰,财政局夏春良,国土资源局温国战,环保局许

君明,住建局刘春梅,城管局余汉平,交通运输局

张有余,水利局甘毅,林业局付兴乾,文体广新局

  勇,商务局张新平,人防办潘应生,交警大队 

彭昕炜,房产局宋 鹏,文物局张晓根,消防大队

彬,供电公司李 根,园林局邱永红,市政工程

管理处宋鑫巍,燃气办黄 靖,自来水公司巫值良,

长庆示范区汤 文,渌江兴华孙朝星,渌江集团金

铭,卫计局张静文,妇幼保健院黄志勇,教育局郭

米红,档案局吴远香,醴陵窑管理所刘 峰,沩山

镇苏 凯。

设计团队:浙江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,江苏中核华纬工程

设计研究有限公司,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

司,广东顺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,北京华清

安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。

        录:  宏、左平利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醴陵市城乡规划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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