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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醴陵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》解读

发布时间:2018-06-19 作者: 来源: 字体[ ]

 

《醴陵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》解读

一、    出台背景

2012年国务院公布了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)的重要文件。

2016年湖南省人民政府相应制定《湖南省实施<校车安全管理条例>办法》(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)。

2016年株洲市人民政府相应制定了《株洲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》(株政发16号)的重要文件。

2012年醴陵市人民政府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《醴陵市学生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(醴政办发{2012}16号)实施已逾五年,为更好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我市校车运营平稳、有序,结合目前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醴陵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》。

二、    法律依据

   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{2012}第617号)、《湖南省实施<校车安全管理条例>办法》(湖南省人民政府令{2016}第277号)、《株洲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》(株政发{2016}16号)。

三、   主要内容

《醴陵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》共七章,二十九条。

第一章为总则,包括文件依据、本细则适用范围、领导机构。

第二章为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,包括校车服务范围、校车服务提供方式、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责任。

第三章为校车使用许可审查、校车标牌核发与管理,包括校车使用许可及校车标牌核发办理材料、办理流程、办理要求、相关职能部门职责。

第四章为校车行驶线路勘验及安全设施建设,包括校车运行线路要求、线路隐患消除、安全设施规范、相关费用承担。

第五章为校车驾驶人、随车照管员管理,包括校车驾驶员资格取得条件、职责、注销条件,校车照管员条件、职责。

第六章为校车监管职责,包括市校车办职责、教育行政部门职责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职责、交通运输部门职责、食药工商质监等部门职责。

第七章为附则,说明本细则的生效时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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