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醴陵市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自查情况公示
根据《关于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有光情况核查的通知》 (国开办司发[2018]15号)和《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》(国能发新能[2018]29号)的文件要求,为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惠及贫困人口,确保我市光伏扶贫工作规范有序推进。经市扶贫办、市发改委能源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电力局审核,现将我市光伏扶贫电站自查情况予以公示。
1.公示时间:自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,共7天。
2.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于2018年5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扶贫办重点工作组反映(醴陵市农业局四楼414室),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,并注明联系方式。
市扶贫办联系人:郭婷 联系电话:0731-23359070
醴陵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8年5月22日